賽普勒斯證券和交易委員會

2001年政府監管

塞浦路斯證券交易委員會(CySEC)是根據《2001年證券交易委員會(設立和責任)法》第5條而成立的公共法人實體。 CySEC是一個獨立的公共監管機構,負責監管投資服務市場、在塞浦路斯共和國進行的可轉讓證券交易以及集合投資和資產管理部門。它還對提供行政服務的公司進行監督,這些服務不受ICPAC和塞浦路斯律師協會的監督。

披露交易商
Sanction 罰款
披露摘要
  • 披露信息匹配 官方網址匹配
  • 披露時間 2022-08-10
  • 處罰金額 $ 101,844.00 USD
  • 處罰原因 已與 CIF ICC Intercertus Capital Limited (LEI 549300C7ANWSAJCH4Y03)(“公司”)就可能違反金融市場法規 (EU) No 600/2014 第 42 條的 2020 年 1 月至 2021 年 5 月達成和解文書(《條例》),以遵守關於限制向零售客戶銷售差價合約 (CFD) 的指令 (DI87-09) 第 5 段,關於禁止參與規避活動。
披露詳情

CYSEC 董事會決定

2022 年 8 月 10 日 CYSEC 董事會決定公告日期:10.08.2022 董事會決定日期:18.07.2022 關於:ICC Intercertus Capital Limited 立法:法規 (EU) No. 600/2014 主題:和解 €100.000 司法審查:不適用 司法審查裁決: N/A 塞浦路斯證券交易委員會 («CySEC») 注意到以下幾點:根據 2009 年塞浦路斯證券交易委員會法第 37(4) 條,CySEC 可以就任何違規或違規行為達成和解協議。有合理理由認為可能違反 CySEC 監管範圍內的立法規定的可能違規、作為或不作為。已與 CIF ICC Intercertus Capital Limited (LEI 549300C7ANWSAJCH4Y03)(“公司”)就可能違反金融市場法規 (EU) No 600/2014 第 42 條的 2020 年 1 月至 2021 年 5 月達成和解文書(《條例》),以遵守關於限制向零售客戶銷售差價合約 (CFD) 的指令 (DI87-09) 第 5 段,關於禁止參與規避活動。就可能的違規行為與公司達成的和解金額為 100.000 歐元。公司已支付 100,000 歐元。請注意,與和解協議有關的所有應付款項均被視為共和國財政部的收入(收入),不構成 CySEC 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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