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金融廳

2000年政府監管

日本金融服務局(FSA)監管日本所有的金融服務提供商,包括外匯經紀商。 FSA的最終目的是維持該國的金融體係並確保其穩定性。它還負責保護證券投資者,保險保單持有人和存款人的利益。它以多種不同方式實現其目標,包括制定規劃和政策,監督金融服務提供商,監督證券交易以及審查私營部門的金融機構。 FSA成立之初只是一個行政機構,但是在2001年成為日本內閣府的外部代表時,其職責有所擴大。它不僅接管了金融重組委員會的職責,還負責承接破產的金融機構。如今,FSA對日本財務大臣負責,並承擔著廣泛的責任。

披露交易商
Warning 業務調整
披露摘要
  • 披露信息匹配 監管號匹配
  • 披露時間 2010-02-12
  • 處罰原因 與金融工具業務相關的電子信息處理系統的管理被認為是不充分的情況(1)許多系統故障沒有受到系統風險管理的情況(2)安全措施不充分的情況(3)不充分系統監查等指出事項相關改善情況 (4) 系統風險管理相關規則等不完善 (5) 發生對客戶交易有重大影響的系統故障
披露詳情

關於對SBI SECURITIES Co., Ltd.的行政處罰

2010 年 2 月 12 日金融廳對 SBI SECURITIES Co., Ltd. 的行政處罰根據證券交易監督委員會對 SBI SECURITIES Co., Ltd.(以下簡稱“本公司”)的檢查結果,認定下列違法事實,並建議提起行政訴訟,將於2010年2月5日在新窗口中打開。 ○與金融工具業務相關的電子信息處理系統的管理被認為是不充分的情況但是,如下所述,發生的系統故障的四分之三以上沒有受到風險管理,並且它人們認識到系統風險管理本身實際上是無功能的。此外,公司風險管理案件執行情況、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等方面存在不足。這是由於公司管理層將系統風險管理留給了負責人和外包商,沒有掌握業務的實際情況,這是認識不足所致。 (一)大量系統故障未納入系統風險管理的情況 截至報告期末,按照管理標準對188個系統故障進行了管理。但是,我們在對本公司發生的系統故障進行排查時發現,上述期間至少發生了592起以上以外的系統故障,認定為不屬於風險管理範圍。此外,在592起系統故障中,發現相關部門和管理人員對發生故障的事實不知情,未按管理規範要求進行記錄和報告。在592個系統故障中,識別出無法登錄、暫停接單、接單等影響客戶交易的故障33個。 (二)安全措施建設不完善 針對上述(一)項中公司風險管理的188項系統故障,經檢查實施情況等,現將系統建設及運行情況如下。在保持工作質量等安全措施方面發現了缺陷。 1系統故障相關的記錄和報告格式存在缺陷,根據故障原因的識別和每個案例的分析結果,應對措施的執行情況不明確。此外,定期收集和分析這些信息並採取防止再次發生的措施等措施也沒有得到落實。 2存在長期未解決的故障,未進行從故障發生到響應完成的持續管理和未解決故障的清理管理。此外,由於防止故障再次發生的措施不充分,同一事件的系統故障時有發生。 (3) 系統監查等指出事項相關的改善情況不充分本公司對委託外部監查機構進行的系統監查中指出的事項長期未進行改善。另外,由於改進不力,因風險管理疏漏和故障管理不到位而導致的故障不斷發生。此外,在本公司監查部實施的監查等中,未確認是否按照管理標准開展業務,無法確保系統監查的有效性。 (4)系統風險管理相關製度等方面存在缺陷 公司未制定係統風險管理相關基本製度,也未明確應管理的風險部位和類型,維護狀況存在缺陷. (5) 發生過對客戶交易有重大影響的系統故障 在我司,曾發生過無法登錄、訂單和訂單暫停等對客戶交易有重大影響的系統故障。此外,其中部分案例未納入系統風險管理,對客戶的實際影響尚不完全了解。本公司上述事業活動的狀況是根據內閣府財政條例第123條第1項第14項“電子信息處理系統的管理被認為不充分的情形”。此外,作為大型互聯網證券公司,公司需要開發和運行容錯性強的系統,並開發足夠的系統以在發生故障時做出適當的反應。考慮到原因,認為有必要努力改進。基於上述情況,今天對我公司採取了以下行政措施。 ○根據金融商品交易法第51條的業務改進命令 (1) 調查不適當的系統風險管理系統的接受和規範化的原因,明確責任所在,並審查業務管理系統的事情。 (二)對以往系統故障案例進行排查,包括未按照系統故障管理標准進行處理的案例,歸類可能的案例和對策,確保有效性 構建系統風險管理體系。 (3) 重申系統管理對乾部和員工的重要性,並確保適當的業務運作系統、審查規章制度和業務程序、實施培訓等。 (4) 對以往外部系統審計指出的問題作出適當回應。此外,為了適當驗證系統風險管理的總體有效性,包括對指示項目的響應,應適當進行外部系統審計,並加強內部審計部門的系統。 (5) 2010年3月12日(週五)前(1)至(4)的回复情況(之後進展情況2010年5月31日(週一)及之後3天)每月)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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