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銀行

1922年政府監管

立陶宛銀行(Bank of Lithuania)是立陶宛的中央銀行,也是歐洲中央銀行體系的成員。立陶宛銀行履行以下主要職能:維持價格穩定,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充當國庫的代理。作為歐元體系的一部分,它與歐洲央行和其他歐元區中央銀行合作,共同製定歐元區貨幣政策及其實施決策。

披露交易商
Sanction 永久停止營業/吊銷牌照
披露摘要
  • 披露信息匹配 名称匹配
  • 披露時間 2022-12-21
  • 處罰原因 向金融市場參與者提供防止洗錢和/或恐怖主義融資的指示。
披露詳情

執法措施 Macte Invest FM AB, 122601232

第九條第十三項、第十四條、第十五項、第十六項、第十七項、第十條第三項、第十一條第四項、第十二條第四項、第十四條第三項、第十四條第一項及第五項第二項反洗錢及反恐怖主義融資法第十六條第三款、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第十款,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第七款第 29 條。旨在防止洗錢和/或恐怖主義融資的金融市場參與者指南,第7.4 頁、第8 頁、第13 頁、第14 頁、第17 頁、第27 頁、第28 頁、第36 頁[. ,第40頁、第42-45頁、第51.7頁、51.8頁、第51.10頁、第58頁、第62.2-62.4頁、第63頁、第65頁以及第 66 頁、第 70.1-70.4 頁。許可證撤銷(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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